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我公司委托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6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的可来电、来信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粟桂妹
联系电话:13768401300
来信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楼街531号
邮政编码:530000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中心卫生院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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